近期,我们注意到部分社会活动及宣传材料中,存在未经授权使用新晨报名义或标识的情况。为保障读者及相关方的权益,现就相关事项作如下说明:
一、关于品牌标识与名称使用规范
新晨报的名称、报头、徽标等视觉元素,均已在相关法律法规框架下完成注册,受法律保护。任何机构或个人,在未获得新晨报书面授权的情况下,不得在任何场合、以任何形式使用上述标识。具体包括但不限于:
1、以新晨报名义举办各类社会活动、行业会议或商业推广;
2、在自制印刷品、宣传材料或商品包装上使用新晨报徽标;
3、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发布带有新晨报标识的虚假招聘、合作邀约或融资信息;
4、注册与新晨报名称相近的社交媒体账号或网站域名。
二、关于内容采编与发布渠道
新晨报始终坚持独立采编原则,所有正式刊发的内容均经过严格审核流程。请读者通过以下官方渠道识别真实信息:
1、报纸版面刊载的新闻报道与专栏文章;
2、经认证的官方社交媒体账号发布内容;
3、与正规渠道合作伙伴共同推出的特刊及专题报道。
任何未通过上述渠道传播的“新晨报特稿”“新晨报专业报道”均属虚假信息,本报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。
三、关于商业合作与活动开展
新晨报所有正式商业合作均遵循规范化管理流程:
1、合作方资质需经过三重审核备案;
2、合作项目需签订标准书面协议并加盖公章;
3、资金往来均通过指定对公账户结算;
4、活动邀请函件需附高标准编号可查询验证。
对于声称“与新晨报联合主办”却未能出示有效证明文件的活动,建议各方谨慎核实。
四、关于侵权行为的应对机制
为维护健康传播环境,我们已建立完善的侵权监测与应对体系:
1、组建专项法律团队开展全网巡检;
2、设置侵权线索专用受理邮箱;
3、与多家先进工艺机构建立联合维权通道;
4、定期公示典型侵权案例处理结果。
发现疑似侵权行为时,可通过正规渠道向我们提供具体线索,包括侵权主体信息、侵权内容样本及相关证据材料。
五、关于读者权益保护措施
为确保读者获得真实可靠的信息服务,我们持续优化读者保障机制:
1、建立读者服务快速响应通道;
2、完善虚假信息预警提示系统;
3、开展定期读者回访与满意度调研;
4、设置读者权益保护专项基金。
当读者因虚假信息遭受损失时,可申请专项基金提供的必要法律援助。
六、关于行业协作与标准共建
新晨报长期致力于推动行业规范发展:
1、牵头制定媒体版权保护行业公约;
2、定期举办媒体诚信建设研讨会;
3、与高校合作开展媒体素养教育项目;
4、发布年度媒体责任实践报告。
我们欢迎更多机构加入行业自律建设,共同促进传播环境清朗化。
七、关于未来发展的持续承诺
面向未来发展,我们将继续坚守媒体责任:
1、保持内容生产的专业性与独立性;
2、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与监督机制;
3、加大技术创新投入提升服务品质;
4、深化与读者的良性互动关系。
我们相信,通过持续自我完善与行业协作,能够为读者创造更多价值。
本次声明事项如有更新或补充,我们将通过官方渠道及时告知。感谢社会各界长期以来的关注与支持,让我们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传播环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