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年贝克汉姆合同里那个“能花2500万买支球队”的条款,现在被吹成了“体育史上最神的投资”,听得我直想笑。
恕我直言,这故事的精髓,根本不是教科书级的投资眼光,而是一份赤裸裸的“顶流特权”。
全是马后炮。你们没看到的是,美职联(MLS)那“单一实体”的奇葩架构里,压根没给过其他普通人这种机会。联盟自己拥有所有球队,老板们只是投资者。凭什么贝克汉姆能以一个固定的、远低于市场的价格(当时新队准入金是1亿,他只要2500万),锁定一个未来建队的名额?这跟“投资”没半毛钱关系,这是联盟为了签下他这个全球偶像,硬塞进合同的“对赌筹码”。
当时根本没人觉得这条款值钱,因为风险太大了。连联盟官员都觉得悬。这不是他眼光毒,而是他名气太大,大到可以改写游戏规则。
然后,最讽刺的部分来了。这笔“神投资”真正兑现,靠的也不是他的运营,而是另一个更大的顶流——梅西。
所以,别再用“投资神话”来包装这个故事了。它的本质是:顶流用自身的虹吸效应,撬动了游戏规则,然后等来了另一个更大的顶流,完成了最终的“化学爆炸”。这根本不是散户能复制的路径,这是名人资本的特权游戏。
所以,你觉得这到底是贝克汉姆的“眼光胜利”,还是MLS和时代送给顶流的一份“特权礼物”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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